如何认识不安抗辩权

债的保全 2023-03-30 20:47:05   点击量 : 7691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如何认识不安抗辩权

如何认识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为先履行抗辩权、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之虞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在性质上属于一时抗辩权或延迟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设立的目的在于公平合理地保护先履行方的合法权益,并通过赋予先履行方中止履行的自我救济手段,促进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它们分别适用于异时履行与同时履行的情况。两者共同构成了大陆法系债法中保护债权的抗辩权体系。尽管不安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一样都适用于异时履行的情况,但不安抗辩权主要是为一了保护先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而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后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有什么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不安抗辩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在先履行方,其应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即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更多问题,生活常识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论述题:如何理解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亦称异议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履行瑕疵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的牵连性引申出来的权利,它主要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增进双方合作,维护交易秩序.按照中国合同法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按约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之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其适用条件有: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发生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情形.这是诚实信用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的具体化.中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履行瑕疵抗辩权.
履行瑕疵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可以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的具体化.依据中国合同法第66、67条,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4)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按约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签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恶化或者明显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极有可能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通过请求对方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仍未保障权利,可以中止履行其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国家的制度,与英美法国家的预期违约或者先期违约制度相近.中国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了其适用情形.

买卖合同中不安抗辩权(证据不确却)的有关案例分析 经验 教训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它是兼有抗辩权与形成权性质的复合性权利,而且是一种积极性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没有确切的证据的情形下,不要轻易中止履行,保留好平时业务往来的一些凭证,合同,对方没有履行能力的商函、延期付款请求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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