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

违约责任 2023-03-21 20:27:19   点击量 : 12594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政府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

一、政府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了拆迁补偿,房屋被拆迁而征收部门未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违约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1、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2、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指的是按照合同规定或约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政府不履行征地拆迁协议怎么办?

一、 征地纠纷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先行的对案情进行调查和了解,在充分的了解案情、准确的把握案件的脉络之后,应认真研究案卷,查阅法律 法规 政策,将掌握的情况形成书面的文件,之后向复议机关的法制科处申请。 二、征地纠纷行政 诉讼 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 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措施 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 抚恤金 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 征地补偿 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 民事纠纷 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承包 经营纠纷。 四、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补偿协调裁决的规定最早出现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然而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协调裁决以后,地方政府并没有有效地执行。最近由于 土地纠纷 的急剧增加国土资源部对协调裁决机制更加的重视,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有一次规定了补偿协调,并且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协调裁决办法》建立征地补偿安置协调裁决机制,但是目前部分省仍然没有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协调裁决办法》,而且很多省内还没有设立协调裁决的机构,再者部分 征地 审批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协调不成的话应当由国务院裁决,省内制定的法规能对国务院裁决产生约束力吗?显然是不可以的,所以目前征地补偿裁决机制是不健全的。 总而言之,征地 拆迁 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府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 政府不履行征地 拆迁协议 怎么办 ,我们可以采取申请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来捍卫自身的正当利益。如果进行诉讼的话,最好找一个这方面比较专业的 律师 ,协助我们维权。

拆迁协议政府违约怎么办

如果拆迁协议中说分房给,则建议先与政府做好沟通,了解原因,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履行协议规定内容并按规定赔偿。一般签订了合同可以毁约但需要承担因毁约而造成的违约责任,所以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是否毁约。
1、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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