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连撞玻璃怎么赔偿

侵权 2024-02-17 20:45:16   点击量 : 5855  

作者 : 网络

一、顾客连撞玻璃怎么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什么情况可以不用赔偿顾客?

当经营者尽到了提醒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而顾客没有尽到自身注意义务且有较大过错的,经营者可以不用赔偿或减少赔偿数额。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指:

1、经营者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及范围、标准问题。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的,只有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才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

判断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应当根据与安全保障义务人所从事的营业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具体情况认定。

判断的标准一般是,该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特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是否属于同类社会活动或者一个诚信善良的从业者应当达到的通常的程度,以及遇见可能性的大小。

2、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问题。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一般认为仍应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

3、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件问题。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对受害人的注意义务要求较低,而加重了所有人、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更好的保护公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在这类案件中,可以免除或减轻经营人民事责任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完全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即是一种自我加害的情形,则由受害人对其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可以免除经营人的责任;

第二种,完全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的损失,则由该第三人来承担责任;

第三种,受害人或第三人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轻经营人的责任。

三、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权诉讼时效是三年。

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

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

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在实际操作度上有细微差别,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生活常识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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