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书是否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 2024-02-08 20:28:07   点击量 : 8763  

作者 : 网络

工具书是否有著作权

一、工具书是否有著作权

1、工具书有著作权。以文字作品形式创作的工程技术作品,具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工具书是文字形式的作品,符合著作权法的作品要求,因此有著作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署名权是否是自然人专有权

署名权不是自然人专有权,著作权属于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因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享有署名权。编辑的工作没有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就不享有署名权,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生活常识网咨询专业律师。

软件著作权有哪些要求

软件著作权有以下要求:
1、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开发者独立开发的;
2、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作品;
3、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软件著作权是著作吗

法律主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软件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客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dsy56.com/zhishichanquan/57845.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