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是否追及房屋

债的种类 2023-03-30 21:02:02   点击量 : 4720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是否追及房屋

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是否追及房屋

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承担,如果个人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执行债务人与配偶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共同财产的,可以追及房屋。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离婚时双方债务的处理,首先要区分其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如果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就需要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就需由个人财产偿还。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对于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婚后欠款,共同财产又不足以清偿的,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议如何清偿,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申请法院判决。

此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承担,如果个人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执行债务人与配偶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共同财产的,可以追及房屋。

离婚后前夫欠债会影响婚内的房子吗

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且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中的,属于双方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同时如果该债务属夫妻方单方债务,且相对人不知情,此债务未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生活的,相对人不应承担此债务。另外如果是离婚后所产生的债务,因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作出协商或者裁定,则完全不会影响。还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干涉。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买的,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男方欠债会收回房子吗?

不会的,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了,男方欠债不会收回房子,因为房子不属于男方。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一定要拟定好离婚协议,或者尽早过户,以免房产被查封。 要是房子还是有男方名字,可能还会被查封的风险,所以建议是尽早过户,这样房子就和男方没有关系了,也不会查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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