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能否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债的种类 2023-03-30 20:54:30   点击量 : 5122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货币资金能否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一、货币资金能否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货币资金被非法占有的,货币资金所有人可以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的权利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二、担保物权有哪些

享有的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三种。

(一)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二)质押权

质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物权法》规定的财产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抵押权,不将抵押财产转移交付给债权人;设立质押权,必须将质押财产转移交付给债权人。质押权,又称质权,主要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以货币资金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货币资金所有人,有权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

返还款项的法律依据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3)相对人须为无权占有人。所谓占有该物之人,是指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返还原物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无权占有人。所谓占有该物之人,是指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二、侵占他人财产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随便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的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涉嫌侵占罪。但是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除了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之外,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返还原物,如果已经不能返还,可要求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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