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与内地居民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一、华侨结婚登记程序、流程,登记结婚需要具备的条件?
华侨结婚登记需要遵照内地婚姻法的规定办理,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1.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内地或者双方均为华侨;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内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华侨结婚登记程序、流程,华侨与内地居民结婚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涉及华侨的结婚问题,根据不同的婚姻缔结地分为两种情况。
1.华侨在中国境外的结婚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通则》“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华侨,驻在国又允许外国使馆办理登记的,也可到我使馆办理结婚登记。
2.在中国境内华侨、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
因此类婚姻主体无涉外因素,婚姻缔结地又在我国境内,因此,除结婚具体手续上有些特殊外,法律适用上均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机关的是: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是其指定的机关。
男女双方须亲自共同到上述指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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