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要注意的诉讼时效

事故诉讼 2023-08-22 10:28:24   点击量 : 7999  

作者 : 网络

交通事故起诉要注意的诉讼时效

一、交通事故起诉要注意的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时效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为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二是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中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

设立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权利上的“睡眠者”,避免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过长,情势发生较大变化,法院难于审理;也防止因时日过于久远,义务人举证困难,,从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失效的法律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综上所述,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是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轻微伤协商不成多长时间起诉为有效期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轻微伤协商不成多长时间起诉为有效期

诉讼时效是一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伤害明显的,起算时间是伤害之日;当时未曾发现的,起算时间是伤势确诊之日,看起来也非常明确,但在实践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自行撤离算肇事逃逸吗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人为了躲避法律追究,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在处理交通事故实践中,交管部门规定了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6种情形: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络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适用自行协商解决的,是基于事故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情况下达成的,肇事方的离开说明是得到受害人的同意,并且双方还互留相关联络方式,即不存在肇事人弃受害人、事故现场于不顾的情形。再者,自行协商,属于《道路交通处理程式规定》中赋予当事人双方自治的权利,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即可。一方反悔并报案的,属于对损害赔偿协议书有异议,可以共同请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但不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肇事逃逸的,在主观上是为了躲避法律追究,但当事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而离开事故现场的,在主观上部分与肇事逃逸的主观意图存在出入,自然不构成肇事逃逸。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资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肇事者离开筹措费用是基于受害人的立场考虑,是为了受害人能够得到即使的救助,同时经过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资讯的,说明肇事者并不是借口离开。当然,此时,受害人应当证实肇事人留下的资讯是真实有效的,防范潜在的风险。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有些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的,甚至肇事者自己都处于受伤状态并且无法及时打电话报警或求救的,应当予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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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此情形中肇事者虽然存在离开行为,但是其主观上根本不知道发生事故的,即主观上不存在逃逸的故意,自然也不构成肇事逃逸。当然,肇事人这一主张必须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才能证明自己的“不知情”。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有些交通事故现场,群众情绪比较激动,一些肇事者害怕被群众殴打而逃跑的,在逃跑后及时报警的,情有可原,不应当认定为逃逸。

多长时间不来处理交通事故算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后续处理不到场,不属于逃逸。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害没报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楼主的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按照相关法规,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之一是逃逸者有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楼主的行为根本就不没有上面说的“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交通事故有效期多长时间?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有效期,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交通事故(Traffic?A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有效期,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协商不成,该如何处理

发生事故后应报警处理,即是肇事逃逸又何来商议不成?报警处理就不会有。

交通肇事逃逸多长时间报警有效

对于交通事故的最长报案时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式规定》第八条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十二条又作出了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由上述的相关条款中我们得出,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就应该“立即报警”;所谓立即,那就是要在第一时间,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以为迅速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和处理;尤其是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后,就更是应该立即报警,这是为了更加准确和收集相关证人,证言,证物和直接证据关键时机。总之,立即报警是规定,是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就没有明文规定报案的最长时限为多久了。
当然,在现实中也可能因种种原因而没有立即报警,而延误了宝贵的报案时机。比如以为当时可以和解处理,事后对方却推卸责任翻脸不认账。所以在第十二条中,对没有在事故现场及时报警的,也作出了相应的补救方式;但比较起在事故现场就立即报警的,后续的手续就要麻烦了许多了,并且首要条件是储存好事故当时的证据,以证明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交警部门还可能因你报案的不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算。
总之,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并且报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据,否则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而且还要注意不可以超过一定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 致人死亡 到底的多长时间?

督促公安部分及时破案。
交通肇事的责任的是两部分,刑事责任部分只有找到犯罪嫌疑人才能进行,所以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破案。民事赔偿部分,在没有找到肇事司机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交警出具通知,有交强险基金先行垫付丧葬费。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有时间限制。交通事故起诉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1、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为三年时间,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伤情需要治疗的,受害人起诉请求对方赔偿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三年内主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撰写好起诉状后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的立案庭;
2、现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3、立案。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诉讼费用;
4、庭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庭审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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