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交通事故赔偿案的救济途径

事故赔偿 2023-03-16 20:35:52   点击量 : 2030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2023交通事故赔偿案的救济途径

交通事故赔偿案的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前,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采用行政强制手段为主,司法救济手段为辅的纠纷解决途经。首先,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行政调解属于强制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其次,行政机关可以强行指定当事人预付医疗费用,当事人不执行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第三,行政调解还是司法途经的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取消了过去用行政强制手段解决纠纷的办法,变为以司法救济手段为主要途经的纠纷解决机制。取消了行政调解前置程序和行政强制调解制度;不再授予公安机关强行指定当事人预付医疗费用等承担民事责任和不执行可以采取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等强制措施的权力,公安机关只有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弱化行政调解功能,允许当事人“私了”,行政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请求才能提起,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仍归司法管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他人的人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是需要对其进行赔偿的,具体的赔偿还需要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进行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认定 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以下三种,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但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对上述调解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须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来说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的不当之处,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再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第三,通过信访程序维权,但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关系。交通事故中,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之间无法认定责任时,《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那么也可以凭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去推翻交警已经作出的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索赔的途径有哪些

交通事故索赔的途径有如下三点:1、和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纠纷。2、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实质是一种行政调解。3、诉讼。人民法院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予以解决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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