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婚姻常识 2023-02-03 14:05:34   点击量 : 12879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虽然仅规定受胁迫登记结婚的,才可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或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但是,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尤其是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的情形,申请人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由法院来审查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冒名者因行政机关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也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也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流程:

(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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